莫梭是個「荒謬英雄」?那麼,請試著回答,究竟是莫梭眼底的世界太過於荒謬,正氣凜然地指出這不合理的他成了位英雄?還是他本身的思考方式就充滿了種種的荒謬?撇開這問題不談,事實上,將他是為一名英雄人物已經是件相當荒謬的想法了,莫梭只不過較一般人更擅於傾聽自己的心聲、順從自己的想法,假使有任何人認為此有所不妥,那便是受世俗規範荼毒太深了。
是的,《異鄉人》所形塑而成的荒謬感,正是與「規範」二字相應而生。莫梭在結局從容赴死的悲壯,我想起了「禮教吃人」的這句老話,倫理道德雖使得雜亂無章的世界井然有序,但也扼殺了一定程度的人性,任隨心性行走在這一片文明世界中,往往怕引來一句「社會觀感不佳」而就此打住,這樣的束縛尚算輕微的了,一些無法與時並進的陳舊腐敗思想保留著舊時代的酸味,臭氣薰天卻毫無自省地用著舊觀念逼人走上了絕路,魯迅筆下有著太多這類悲慘可憐而的例子了,在此並不贅述。
歷史的洪流將人類推向了文明,定義「文明」的人往往是高高在上的掌權者,他們不僅擁有權力,更享有較多的發言機會,掌控著統治下的民眾,使群眾有如機器般規律地運轉。文明讓人類失去了自我,卡繆藉莫梭這一角色跳脫群眾,以高高在上的視野及冷漠的目光,不發一語地看著荒謬的文明社會,說了再多也無法給眾人一個滿意的答案,因此莫梭選擇靜默,看似什麼都沒說,卻著實地給了文明批判的一擊。
莫梭這位「異鄉人」生活在這最喜愛的成是阿爾及爾,因道德觀與社會扞格不入,形成心靈上永遠的孤寂,只要文明遍布於世界的每一個角落,不落走到哪,他也都還會是一個異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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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翻開封面前,你期望著這是一本用怎樣的方式說故事的小說呢?
長篇小說嗎?《時間裡的癡人》確實述說著一大篇幅的故事,奇特的是,它意圖顛覆你原有的長篇小說閱讀經驗,每個篇章並無時間順序可言,往前、往後、五年、十年,你為閱讀已造成的障礙感到困擾的同時,又會對各個零碎散落於各篇章的個體連結而成一個跨躍時間、空間的龐大架構讚嘆不已。
那麼,將它視為短篇小說來欣賞如何?每個篇章確實都是各自精彩的小個體,但卻都有著無法令人忽視的伏筆,也就是將整本書連結成巨型網狀結構的關鍵,無論如何都無法將每一篇當作是獨立的個體,每個小故事都留下了太多令人坐立難安的空白,有待你於其他篇章挖掘出來。
《時間裡的癡人》就這樣成了今年夏天所閱讀的最引人入勝的一本「奇書」。
「歲月是個惡棍,對吧?」時間的流逝是殘酷的,它沒有配合任何一個人的理由,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它一點一滴地帶走了身邊最重要的事物,過氣搖滾樂手波斯可恨恨地用這麼一句話來回顧這一生的改變,這句話的背後隱藏了多少心酸、艱苦,令人讀來不勝唏噓,同時也呼應了本書的原文書名《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》,「時間」正是作者珍妮佛‧伊根企圖影響讀者改變原有閱讀方式的工具,不僅不斷地跳越時空,更讓故事中的角色接受時間的欺凌,人生的大起大落躍然於紙上,不論歲月帶走、抑或留下了什麼,每一位角色每個時期的共同背景聲響,就是搖滾樂,搖滾樂成了每個人心靈的寄託,更是波斯可擺脫原先貧窮、落魄邁向救贖的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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